各学院:
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是本科生培养的关键环节,是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、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。为保证毕业设计(论文)教学质量,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过程管理,现对2022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进度安排:
2021年10月20日启动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开放教学信息化服务平台(简称教务系统)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。
1.命题、审题、选题和下达任务书:2021年10月20日--12月20日。
2.开题:2021年12月21日--2022年1月18日。
3.中期检查:2022年2月20日--3月31日(1月19日-2月19日为寒假)。
4.评阅、答辩和评优:2022年4月1日--5月22日。
5.抽检:2022年5月23日--6月3日。
2022年6月完成资料归档,9月完成工作总结。
二、工作要求:
1.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,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,围绕选题、任务下达、教师指导、中期检查、论文定稿、评阅、答辩、抽检等环节,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。
2.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毕业设计(论文)动员会,明确指导教师应该做好的准备工作和学生需要阅读的有关资料,确保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严格有序地进行。
3.各学院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形势与需要,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并加强指导,应对可能出现的外部条件变化。尤其是对于需要实地开展校企合作、实验研究、社会调查等的毕业设计(论文),应提前做好选题调整预案。
4.学校采用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对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管理。学院应在毕业设计(论文)开始之前,组织学生、指导教师、评阅教师、教学秘书对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培训,并要求根据各环节时间点在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。管理系统网址:http://hdjw.hnu.edu.cn/Njw2017/login.html。
5.学校将继续使用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。同时按照教育部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》开展论文抽检工作。对涉嫌存在抄袭、剽窃、伪造、篡改、买卖、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设计(论文),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,对查实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抽查结果作为学院年度教学考核的重要指标。
实教科联系人:卓蔚 鲁丽梅
联 系 电 话:88821462
教务处
2021年10月20日
附件: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各环节具体要求
时间节点 |
工作内容 |
具体要求 |
负责单位 |
2021年12月20日前 |
命题、审题、选题,下达任务书 |
1.所有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都须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后方能公布给学生选题。 2.指导教师在教务系统上设置审定后的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。教务秘书在教务系统确认,并对学生发布。 3.学生在教务系统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,指导教师对学生选题进行确认。 4.指导教师在管理系统中向学生下达《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》,明确其需要完成的相关任务。 |
各学院 |
2022年1月18日前 |
开题 |
1.学生撰写开题报告(表)至管理系统。 2.指导教师对学生开题报告进行审核。 3.学院检查学生开题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。开题未通过的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重新开题。 |
各学院 |
2022年3月31日前 |
中期检查 |
1.学院组织202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。 2.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相关材料。 3.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检查。 |
各学院 教务处 |
2022年5月15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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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阅和答辩 |
1.学院在教务系统进行论文评阅安排。 2.评阅教师在教务系统给毕业设计(论文)评分。 3.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做好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安排。 4.学院组织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。 5.答辩完成后,专家组在教务系统录入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。 |
各学院 |
2022年5月22日前 |
评优 |
1.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(论文)申请。 2.学院根据学校评优申报名额(另行通知),在申请表和汇总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及评优等级。 3.学校审核优秀创新毕业设计(论文)申请材料,并公布优秀名单。 |
各学院 教务处 |
2022年6月3日前 |
抽检 |
学校将公布《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抽查工作方案》,各学院按照工作方案执行。 |
各学院 教务处 |
2022年6月 |
资料归档 |
毕业设计(论文)的资料保存按照《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官网教学类文件材料归档细则》相关规定执行。纸质存档资料保存期至少5年,电子存档资料原则上要求永久保存。 |
各学院 |
2022年9月 |
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总结 |
1.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总结包括:任务完成情况、成果、成绩评定、突出的指导教师及学生情况,主要工作经验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,对今后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 2.将工作总结电子稿和纸质稿(盖章)交教务处。 |
各学院 教务处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