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4日晚,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中意法学人才培养项目负责人、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拉丁美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Prof. Ricardo Cardilli来院讲学,在法学楼216会议室给我们带来了一场主题为“民法总则的重要性及其危机”的学术盛宴。院党委书记屈茂辉教授担任此次讲座的主持人。
讲座通过时间轴的方式展开,分为八个部分进行论述。首先从古典罗马法的法律体系出发,阐述了由罗马法理学家创立法的三部分:人法、物法以及行为法。随后,在优士丁尼法典体系中,对“正义与法律”“行为与权利”等进行了非常原则性的规定。时间之轴滚动到中世纪,自然法学者们,如盖尤斯、沃夫等名家们思想活跃,进一步在古典罗马法的基础上进行发展完善,强调意志的地位,“意思表示”由此走上民法的舞台。在进行理论性的分析后,通过对德国1896年制定完成的民法典,意大利民法典以及阿根廷民法典进行比较分析,进一步论述了民法总则的重要性,强调了法学家在法的发展演进中不可忽视的地位。
学术的魅力不仅仅吸引了众多学生,还包括其他民商方向的老师到场参与。同学们的专注和热情让讲座的氛围分外热烈,讲座也随之走进尾声。